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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矛盾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20:01 来源: 作者: 阅读:

赵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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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1937年的《实践论》、《矛盾论》,不仅是毛泽东对中国革命道路的理论总结,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集大成之作,其对中国社会文化、世界文明的进程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真理的光芒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也不会过时,在我国进入新时代的今天,“两论”中所表现出来的知行统一理论和对立统一法则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坚持知行统一的理论。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写道:“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的过程,在建设的初期,中国共产党人对于什么是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尚未形成全面深刻的认识,处于认识的感性阶段。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建设中存在的经验、教训的总结,会加深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认识,从而达到认识的理性阶段。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在这种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过程中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认识,从而来推动我国建设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坚持对立统一的法则。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写道:“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既不是对朝鲜、越南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照搬照抄,也不是一味地闭关锁国,而是基于我国国情的实践探索,具有着自身的发展特色,同时也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经验教训。

《实践论》和《矛盾论》并不是对立统一的,相反,它们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论”都是来自于中国革命战争的伟大实践中,它们为我们正确的认识事物、处理问题提供了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指导。

哲学的真正问题在于改造世界,在我国进入新时代的今天,我们要继续学习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领悟其中的哲学思想,坚持其中的知行统一理论和对立统一法则,不断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深入向前发展,从而为世界上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典范。